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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67813211月1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四五”时期苏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状况。新华网、央广网、央广国际在线、环球网、中国网、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澎湃新闻、苏州日报、苏州广电总台等16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并就热点、重点问题进行提问,相关局领导一一作出回应。
央广网记者提问:请问苏州通过哪些具体有效举措,实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法治理念?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谢谢您的提问。2025 年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周年。近年来,苏州持续推进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实践,形成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可复制推广的“苏州方案”,主要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政府印发《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相关工作每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指导,各职能部门协同参与,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动新格局。
二是案件办理量质双优。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苏州建设重点,深挖案件线索,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进分级分类办理。全市累计启动案件1342件,涉案总金额达1.41亿元。连续五年共有23件案例获评国家、长三角及江苏省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持续释放。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资规、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合力办理重大案件、共建修复基地。
四是生态修复成效凸显。依托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全国首创替代修复项目“双向匹配”+“公证提存”机制,引导赔偿义务人主动参与集中修复。该机制于2024年12月获生态环境部发文推广,将相关经验纳入2025年国家文件。同时,鼓励企业以清洁生产实现源头减排,采用劳务代偿方式解决经济困难赔偿义务人履责难题,同步开展环保教育,实现“生态修复”与“惠民惠企”双赢。
下一步,苏州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相关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为美丽苏州建设贡献新力量。
《苏州新闻》记者提问:苏州“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哪些标志性成效和突出成果?针对后续工作推进,接下来还有哪些具体的规划与部署?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志斌回答:“十四五”期间,我局锚定“美丽苏州”建设目标,系统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核心指标全国领先。我们全面完成45项重点建设任务、达成48项数据指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与危险废物填埋率持续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8.1%,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超99%,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水处理污泥实现100%处置利用,多项关键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国际国内荣誉双收。2026年初,苏州成功获评联合国全球“20个迈向‘无废’的城市”,是全省唯一入选设区市、全国三家获评城市之一,相关案例将在“国际无废日”期间全球推广。2025年建设成效评估位居全省首位。建设经验多次在国际国内重要平台交流推广。
三是治理创新亮点纷呈。累计完成62个治理项目、总投资296亿元,建成省内首家一般工业固废专门焚烧项目,筑牢全品类固废处置保障。培育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沙钢集团等国家级示范案例,“危废巴士”“低值废塑料回收产业化”等创新举措落地见效,3项先进技术入选国家目录,农业废弃物“东林模式”形成地方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方面精准发力:一是调优治理能力,补强焚烧飞灰、新能源固废等处置短板,推动技术研发与绿色金融赋能;二是深化“无废细胞”建设,推广成熟经验,以点带面,打造“无废产业链”;三是提升监管效能,依托智慧信息平台,强化全过程溯源管理。全力朝着全域建成“无废城市”目标稳步迈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苏州力量。
《中国环境报》记者提问:“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显著,请问近年来,苏州市大气治理有哪些工作举措?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欣回答:谢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由我回答。“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实现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与空气质量改善互促并进,PM2.5浓度从2020年末的33微克/立方米降至2025年的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2%。主要通过三方面举措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靠前指挥破解难点、部署任务。省厅第二专员办、市污防太保办、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发力督查督办,各地各部门落实治气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精准施策狠抓重点。出台多项行动计划系统谋划治气工作,紧盯工业源、移动源、扬尘、餐饮油烟等关键环节,累计完成大气治理工程项目超1.2万项。其中,4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苏州成为全省首个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完成13台大型煤电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超1万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4.6万余辆,推动1万台燃油叉车电动化,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施工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配备道路积尘走航车形成监管闭环,试点喷雾系统精准降尘。
三是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建立用车大户门禁监控平台,实现车辆实时监管;出台夏季VOCs企业自主减排指导意见,实施差别化管控;实现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因子全覆盖,发布工业废气治理推荐技术提升治理成效。
“十五五”期间,全市将持续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深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强化工业源、交通源、城市面源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提升清洁运输水平,推动机动车、工程机械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
新华网记者提问:苏州生态环境系统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志斌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以制度改革创新,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模式。我们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队伍和业务融合,打造一支能力强水平高的执法队伍。通过“综合查一次”改革,做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查清”。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严格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将136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数量居全省首位。
二是以科技赋能转型,打造智慧精准的执法方式。我们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组建无人机战队、数据战队、大案要案组三个小组,通过自动监控、用电监控、排污许可证、危废全生命周期等系统平台,通过“异常数据比对筛查”“水质指纹溯源”等大数据分析和技术手段,成功查处了全国首例制售机动车排放作弊特大案件、跨地区高浓度废液倾倒污水处理厂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在全国首创“机动车排放检验非现场监管AI前哨系统”,构建97个预警模型,实现违法线索发现、取证、处罚全流程AI赋能,获生态环境部肯定并推广应用。
三是以服务举措创新,营造舒心放心的营商环境。全国首创“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出台“绿色助企十四条”“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八条举措”,制作《谈天说炭》等科普宣传视频,开发餐饮油烟“码上洗”、活性炭“码上换”等便捷小程序,推行“邀约式”执法帮扶,落实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通过上述举措,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查一次”占检查总数的92.1%;入企现场检查数较“综合查一次”改革前下降了65.4%,非现场执法占检查总数的30%左右。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坚持规范行政检查的基础上,毫不动摇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查大、查恶、查污”,对恶意偷排直排、监测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造成恶意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苏州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
中国网记者提问:示范区环评改革通过豁免、简化等措施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成本,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项改革在实际落地中,有哪些改革创新?企业获得了哪些便利?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回答:好的,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支持吴江区先行先试,通过“豁免管理、告知承诺、简化内容”三类举措,切实为企业省钱省时间。
改革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吴江区累计豁免项目环评77个、告知承诺制审批446个,涉及总投资超400亿元,为企业节约审批公示时间超7000个工作日,成为示范区内企业感受度最高、受益最多的改革事项之一。尤其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中,我们指导吴江完成了生态环境领域“三个首单”创新实践:一是首单规划环评加速审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成为生态环境部授权后示范区首个获批项目,带动环评联动改革方案落地;二是首单环评备案制当场办结,为苏州市博电云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备案即办结;三是首单排污总量承诺制先行先试,助力依工汽车零部件项目提前开工投产,预计达产后年产值12亿元。
目前,我们已配合示范区执委会系统梳理评估改革经验,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做法与案例,编制完成《示范区环评联动改革制度成效评估报告》。下一步,将以制度化成果巩固改革成效,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创新,为全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提供更多可借鉴的苏州实践,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苏州新闻广播记者提问:发布里提到群众获得感满意率一直保持高位,那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深入,很多相对大的生态环境问题都逐渐得到有效解决,可能群众遇到更多的是身边的环境问题,能否介绍下这方面工作?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志斌回答:感谢记者提问。群众身边无小事,特别是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是“环保为民”具体体现。苏州市先后印发实施《苏州市深化噪声异味污染治理 逐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苏州市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重点治理困扰人民群众身边的噪声、异味、垃圾、黑臭水体问题,通过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实施闭环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公益诉讼五项措施保障“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持续有力有效开展。一批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一定效果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5年环境信访数量较“十四五”前下降近50%。
《新华日报》记者提问:“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成绩?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回答:感谢您的提问。苏州市是著名的东方水城,全市有各级河道2万多条、大小湖泊400多个,可以说水是苏州的灵魂和命脉,更是全市百姓的浓浓乡愁。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狠抓污染源头治理。全方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累计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污水解决能力超50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87.7%,全省最高;推动工业废水与生活垃圾污水分质处理,完成116家企业整治,累计新增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超20万吨;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17万亩规模养殖池塘实现高标准改造全覆盖。
二是强化污染溯源整治。全方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累计发现各类排口1.2万余个,2154个需整治排口整治完成率达100%。推进劣V类水体“消劣争优”行动,累计治理1200余条,基本实现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制定实施“一断面一方案”攻坚,开展汛期水质保障专项行动,全市省考以上河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连续5年实现100%。
三是聚焦重点河湖攻坚。狠抓长江大保护,实施通江河道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全市主要通江河道逐年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针对湖泊治理难题,制定“一湖一策”攻坚方案,累计实施湖泊治理项目176个,全面构建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实施生态清淤超120万方,恢复水生植被1.3万亩。
通过持续努力,2025年,全市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8.8%,Ⅱ类比例达到73.8%,分别较“十三五”末提升6.8和39.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太湖苏州辖区、阳澄湖水质连续3年实现Ⅲ类,阳澄湖治理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昆承湖、澄湖、元荡等重点湖泊也先后实现Ⅲ类突破;吴淞江、太浦河分别入选第二、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七浦塘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
下一步,我们将对标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要求,以水生态环境全面实现优良目标,统筹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共治,持续提升广大群众对苏州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把“江南水乡”打造的更洁、更美、更加灵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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